【申請通知】研發處115年度特殊優秀研究人才彈性薪資獎勵【學術類】申請案,收件截止日於本(115)年8月14日(五)下午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工學院第一校區院辦彙整,請查照惠辦。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學院 通知
受文者:工學院全體教師、本院系所
副本:工學院
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
主旨:轉知研發處115年度特殊優秀研究人才彈性薪資獎勵【學術類】申請案通知,敬請有意申請教師,於本(115)年8月14日(五)下午17:00前將書面資料(※工學院版本) 提送工學院第一校區院辦公室,以利彙整後送研發處初審,請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研發處115年6月24日高科大研計字第 1150000130 號通知、「本校特殊優秀研究人才彈性薪資獎勵實施辦法」辦理及業經本院108學年度第6次院務會議決議,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本院所採計分原則以3年執行科技部計劃總金額之管理費。
二、 申請資格: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主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(以下簡稱國科會)各類型研究計畫,並符合上開辦法第6條第1款各目規定條件之一者。
(一)近五年以本校名義發表之重要學術論著,刊登於下列收錄期刊或專書,且為該論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,工學院自訂期刊論文發表篇數申請門檻: 1 篇:
1.發表刊登於Nature、Science及Cell國際著名學術期刊或相當等級之論文。
2.發表刊登於SCI(E)、SSCI、A&HCI、THCI及TSSCI期刊論文。
3.發表人文、設計、藝術或社會之重要學術專書著作或專章。
(二)在各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且其研究表現優異,經所屬學院推薦者(請填列具體績效)。
三、 獎勵期間: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 相關注意事項:
七、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執行之國科會計畫編號前3碼(年度)為114之1年期或多年期計畫;113之2年期或3年期計畫;112之3年期計畫之一者,得提出申請。
(二)其他機構轉撥之國科會計畫,符合年度且經費確實撥入本校執行者,得提出申請。
(三)因延長計畫執行期程者,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(四)學術類研究彈薪副教授以下職級人數,須佔各院推薦人數至少十分之一為原則。
(五)依據前開辦法第6條第4款規定略以,第1款申請資格各目及第2款第2目計分原則內涉及與期刊論文相關者,如發表於MDPI、FRONTIERS MEDIA SA或HINDAWI等業者出版之期刊論文,不予採計。依修法要旨判定原則為112年8月1日以後投稿者,不予採計。
(六)本年度各項(類)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。
五、 計分原則:申請人近三年簽約核定日為本年度之前三年8月1日計算至本年度7月31日止(即112.08.01~115.07.31)執行國科會計畫管理費總金額。【業經本院108-6院務會議決議辦理】
六、 敬請欲申請之教師準備以下資料,於規定期限內向本院提出申請:
(一)工學院申請表
(二)佐證資料(計畫經費核定清單及期刊第一頁有刊名、作者頁面)
(三)自即日起開放申請,請於115年8月14日(五)下午17:00前將書面資料(※工學院版本)提送工學院第一校區院辦公室。
七、 檢附本校獎勵實施辦法、115年度特殊優秀研究人才彈性薪資獎勵【學術類】-工學院申請表,各1份。
工學院 張淑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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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院(第一校區)工學院/工學院工程科技博士班
聯絡人:張淑卿,E-mail:miss@nkust.edu.tw
07-6011000轉32902、32904 ;傳真07-60110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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