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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工學院招生影片

院教育目標: 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之工程人才,強化學生實作技能,拓展學生國際觀,培育敬業樂群之科技人才。

院核心能力: 活用工程專業的能力,團隊解決問題的能力,宏觀創新思考的能力。
 

工學院【申請通知】有關本校學務處112年度獎勵特殊優秀「輔導與服務」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,敬請欲申請之教師於本(112)年9月15日(五)17:00前工學院(第一)辦公室彙整,請查照惠辦。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學院 通知

受文者:工學院全體教師、本院系所

副本:工學院

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

附 件:

主旨:有關工學院為配合本校學務處112年度獎勵特殊優秀「輔導與服務」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,敬請欲申請之教師請務必於本(112)年9月15日(五)17:00前將書面資料提送第一校區工學院辦公室彙整,請查照惠辦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(附件一)及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」(附件二)辦理。

二、112學年度輔導與服務類彈性薪資申請說明如下:

(一)適用對象: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。

(二)申請方式(請參考附件三流程圖):

1.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本(112)年9月15日(四)17:00前填妥本校「112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」(附件四),並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電子檔插入申請書最末頁,佐證資料請請依「審查標準之項次」依序編號,同一項目中若有2件以上佐證資料,請編A-1、A-2…依此類推,每一編號之資料以2頁為限,並將書面資料提送第一校區工學院辦公室彙整,請查照惠辦。

2.依據本校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」規定,各院級學術單位得推薦人數為該學院教師總人數百分之二,未滿一人者以計。本院112學年度教師人數約111人(含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助教等),可推薦名額為2位。

三、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,如同時獲本獎勵,則保留獎勵名銜並發放獎牌或獎狀,不發放彈薪獎勵金;其餘各項(類)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。

四、本案獎勵金由112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經費支應,112學年度為「年度轉換學年度制」過渡期的第2年,計點制獎勵之績效採計及獎金發放說明如下:

(1)績效採計期間:110年1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(共計2年7個月)。

(2)獎金發放期間: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(共計1年)。

 五、獲得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教師,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,送至遴選委員會評估與檢討,始得提送次一期程之遴選。本次因應學校發展重點,酌予修改成果報告格式(如附件五),並於徵件時一併公告,以期教師於徵件時即先行了解如獲彈薪獎勵後的精進方向。

六、本案自111學年度起由學務處公告辦理,若對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有任何問題,請洽詢學務處處辦公室柯小姐#31203。

工學院 張淑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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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513897
工學院(第一校區)工學院/工學院工程科技博士班

[院教育目標]: 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之工程人才/強化學生實作技能/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拓展學生國際觀/培育敬業樂群之科技人才。

[院核心能力]: 活用工程專業的能力/團隊解決問題的能力/宏觀創新思考的能力。

[班教育目標]: 培育具獨立規劃執行能力之高級工程專業人才。

[班核心能力]: 創新專業學理的能力/評析剖解問題的能力/接軌國際產研的能力。
聯絡人:張淑卿小姐,E-mail:miss@nkust.edu.tw
07-6011000轉32902、32904 ;傳真07-60110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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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 通知

受文者: 全校教師(專任、專案)

副 本:

日 期:民國 112 年 8 月 4 日

文 號:高科大 學 字第 1120000039 號

附 件:

主 旨:申請通知--有關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案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

說 明:

一、依據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」(附件一)及「特殊優秀教學、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辦法」(附件二)辦理。

二、112學年度輔導與服務類彈性薪資申請說明如下:

(一)適用對象: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。

(二)申請方式(請參考附件三流程圖):

1.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依所屬系級學術單位(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教育中心)所訂定期限內填妥本校「112學年度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」(附件四),並將佐證資料掃描後以圖片電子檔插入申請書最末頁,佐證資料請請依「審查標準之項次」依序編號,同一項目中若有2件以上佐證資料,請編A-1、A-2…依此類推,每一編號之資料以2頁為限。

2.請教師將申請書繳交至所屬系級學術單位(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教育中心),經各系、院完成初審後,請各院級學術單位(學院、共同教育學院、創新創業教育中心),於112年10月4日前檢送「初審會議紀錄」及排序後之「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獎勵申請書」(含佐證資料)至燕巢校區學務處處辦續辦。

三、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,如同時獲本獎勵,則保留獎勵名銜並發放獎牌或獎狀,不發放彈薪獎勵金;其餘各項(類)彈性薪資獎勵金得重複支領。

四、本案獎勵金由112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項下經費支應,112學年度為「年度轉換學年度制」過渡期的第2年,計點制獎勵之績效採計及獎金發放說明如下:

(1)績效採計期間:110年1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(共計2年7個月)。

(2)獎金發放期間: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(共計1年)。

 五、獲得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教師,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,送至遴選委員會評估與檢討,始得提送次一期程之遴選。本次因應學校發展重點,酌予修改成果報告格式(如附件五),並於徵件時一併公告,以期教師於徵件時即先行了解如獲彈薪獎勵後的精進方向。

六、本案自111學年度起由學務處公告辦理,若對本校112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輔導與服務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有任何問題,請洽詢學務處處辦公室柯小姐#31203。


 

學務處 敬啟

聯絡人:柯雅琪

分機:31203

e-mailchi42606@nkust.edu.tw

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按直接回覆,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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